2020年2-3月行業信息簡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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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時間:2021-07-27來源:中國國土空間規劃作者:中國國土空間規劃
通過在國土空間規劃中科學劃定城鎮開發邊界,防止城市無序蔓延,促進城市集約節約發展,完善城鎮功能布局,提升空間品質。
(一)總體要求:一是統籌發展與安全,堅持保護優先,在確保糧食安全、生態安全等資源環境底線約束的基礎上,劃定城鎮開發邊界,確?!叭龡l控制線”不交叉沖突;二是堅持節約集約、緊湊發展,通過劃定城鎮開發邊界,改變以用地規模擴張為主的發展模式,推動城市發展由外延擴張式向內涵提升式轉變;三是因地制宜,基于自然地理格局和城市發展規律,結合當地實際劃定城鎮開發邊界,引導促進城鎮空間結構和功能布局優化,避免城鎮開發邊界碎片化,為城市未來發展留有合理的彈性空間。
(二)劃定規則:
1.守住自然生態安全邊界。城鎮開發邊界不得侵占和破壞山水林田湖草沙的自然空間格局。
2.將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和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(簡稱“雙評價”)結果作為劃定城鎮開發邊界的重要基礎。避讓地質災害風險區、蓄滯洪區等不適宜建設區域。
3.貫徹“以水定城、以水定地、以水定人、以水定產”。根據水資源約束底線和利用上限,引導人口、產業和用地的合理規模和布局。
4.“三調”的現狀城鎮集中建成區應劃入城鎮開發邊界。
5.落實生態保護紅線劃定方案和耕地保護任務,統籌推進永久基本農田核實整改補足和城鎮開發邊界劃定工作。涉及長期穩定利用耕地的,以“開天窗”的形式予以標注,不計入城鎮開發邊界面積。
6.發揮好城市周邊重要生態功能空間和永久基本農田對城市“攤大餅”式擴張的阻隔作用。重視區域協調發展,促進形成多中心、網絡化、組團式空間布局。
7.劃定城鎮開發邊界不預設比例,不與城鎮建設用地規模指標掛鉤,應基于城鎮的發展潛力、用地條件、空間分布特點等劃定城鎮開發邊界,體現城鎮功能的整體性和開發建設活動的關聯性。
8.對于近五年來城鎮常住人口規模減少的、存在大量批而未建或閑置土地的市、縣(區),預留的彈性空間應從嚴控制。
9.城鎮開發邊界由一條或多條連續閉合的包絡線組成。邊界劃定應充分利用河流、山川、交通基礎設施等自然地理和地物邊界,形態盡可能完整,便于識別、便于管理。